关于明确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8-01-17

 

商编发〔2018〕2号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好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根据市编办《关于各县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济编发〔2017〕62号)精神,现将调整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干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政府职能办)实行与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高度融合的工作机制,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二、领导职数和人员配备
县政府职能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编办主任兼任,核定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由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担任,列县编办领导班子成员)。
县政府职能办内设综合组、优化服务组、督导组3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配备组长1名、副组长1名。县政府职能办具体工作人员,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逐步配齐。集中办公期间,抽调人员仍占原单位编制,不占原单位领导职数。
县政府职能办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组(组长由县编办副主任兼任)
负责组织对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出全县放管服年度任务、创新举措和长远发展等意见建议;负责协调落实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其他单项改革任务等;负责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负责县政府职能办工作人员日常考核;负责相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对县直部门和各镇(街道)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等。
负责衔接落实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和组织推进县级下放开发区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等清单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证明材料的清理工作;负责归集依职责管理的各类清单并深化清单管理范围和内容;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等涉及相关清单要素的信息数据维护工作。
2.优化服务组(组长由县政务办副主任兼任)
负责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等涉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素的信息数据维护工作。
3.督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协助综合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筹备、活动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综合组起草的需由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综合性文稿进行审核并协调印发。
负责对放管服改革相关措施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审核、把关。
负责督促各项改革措施、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干部管理
集中办公期间,抽调人员是党员的,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隶属县编办党支部。抽调人员平级选派,工作一年后表现优秀的,可以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按规定提拔使用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暂不占本单位领导干部职数。年度考核由县政府职能办负责,考核结果抄送派出单位。集中办公结束后,抽调人员原则上按照“哪里派出回哪里”的原则,由派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妥善安排。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