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编发〔2017〕39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商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济厅字〔2014〕33号),设立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取消的职责
将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增加的职责
划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协调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其办公厅来文来电。
(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驻商单位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四)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和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提供情况、报告和建议。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七)承担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责任;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办理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讼和其他诉讼案件。
(八)负责县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九)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对全县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态资讯,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县政府重要信息的发布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新闻报道的审核把关。
(十一)负责有关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十二)负责处理全县经济发展投诉的办理、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和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管理、协调和督导工作。
(十三)统筹协调涉外涉侨事项;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内外宾接待工作;处理重大涉外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调研室、县政府经济发展投诉中心、县政府督查室(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
(一)秘书科(机要科)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来文来电、传真件的接收、签发、分办、分阅、催办、管理和清退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印信的制发、启用和收销工作;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办事处)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材料的签收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人民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制发、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有关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及回收工作;负责各级涉密来文来电、传真电报的接收、阅办、清退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工作。
(二)综合科(行政科)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县政府一定时期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的起草、审核、送签,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各类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工作;承办商河政务工作情况的编写,及时反映全县各级政府工作动态及企事业单位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的统一规划、项目承建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大院的水、电、暖、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治安保卫和消防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有关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三)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与指导;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县政府信息公众网站的管理、维护及网络信息采集更新、发布。
(四)信息科
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定期编发《政务参考》,为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各部门及镇政府(办事处)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向国务院、省、市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综合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
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正科级)
承担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责任;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办理县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由县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训政府法制工作干部。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正科级)
承担县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政府领导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县政府与各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项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我县应急管理的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各镇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县政府调研室(正科级)
围绕县政府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或参与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或承担县政府有关政策性文件及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县政府督查室(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副科级)
监督、检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要决策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检查、催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上级督办件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督办事项的检查、催办、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县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检查、落实和反馈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督查工作;负责拟订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县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县长公开电话的管理、协调和督导工作。
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副科级)
统筹协调涉外涉侨事项;承办县级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办理全县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协同审核全县主要涉外报道,处理重大涉外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侨商、归侨、侨眷、华侨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三侨考生”身份认定工作;牵头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捐赠财产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县政府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正科级)
负责受理关于全县经济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有关投诉;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投诉;受理县长公开电话;负责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向社会公告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投资环境方面的咨询服务;定期走访企业,掌握部门在为民服务方面的信息;选聘社会监督员,组织、指导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负责新闻媒体批评意见的查办工作。
四、人员编制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7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主任)4名;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1名(由县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局长1名(副科级);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政府调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政府督查室(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政府经济发展投诉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复议的职责分工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受理行政复议事项。
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依法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六、其他事项
(一)暂保留工勤编制16名,今后随自然减员逐一收回。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七、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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