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编办三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 2018-03-20
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商河县编办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编制总量管理。除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行业体制改革要求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对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坚持机构“撤一建一”原则,在机构和编制限额内调剂解决,确保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不突破。
二是进一步加强动态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出入编手续,县编办凭相关手续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调整,做到“随增随入、随减随出”,加强数据的动态调整,确保数据准确、规范。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综合协调约束机制,对实名制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全面核查,认真梳理对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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