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编办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修订工作效率,全面完成了24个县政府部门和县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成为济南市首个完成全部修订工作的县区。
一是创新模式,由“上”而“下”,提升修订工作效率。该县编办改变以往“三定”规定修订采取的由部门提供修订初稿,县编办修改审定印发的工作模式,转而采取从“上”而“下”的模式,即:由县编办依据省市对应部门“三定”规定、部门原“三定”规定、部门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等进行修订,拿出初稿并反馈给部门征求意见,部门如需修改则须提供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否则不予采纳;无意见的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编办。这种模式既确保了“三定”规定的规范性、严肃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精心组织,分组修订,整体推进修订工作。为加快修订进度,商河县编办成立了3个审核修订小组,采取以老带新的模式,每个工作组由1名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人员和1名新人组成,负责相关单位“三定”修订工作的调度、联络和统筹等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就修订工作中应把握的重点、修订标准、遇到的相关难题进行研究,此外,还印发了专门的工作手册和修订说明,确保了修订工作整体推进,严格把关。
三是围绕核心,突出重点,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好基础。在“三定”规定修订中,商河县编办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将近年来权责清单调整、削减和新增的权力事项,全部在新“三定”中进行衔接落。同时,突出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各单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这两个重点,各部门均未增加编制、领导职数,收回了空余的工勤编制;重点解决了部门职责与法律法规和改革要求不一致、部门间职责交叉、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列入各部门需加强的职责中,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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