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编办突出“三个重点” 顺利完成“三定”修订工作
日期: 2018-01-16
在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中,商河县编办突出强化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部门主业主责三个重点,顺利完成了修订工作。
一是突出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针对近年来群众关心关注的的餐饮油烟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文化市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同事,注重衔接落实近年来简政放权成果,对于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在部门主要职责中明确了监管职责,确保各项见证放权成果落地生根。
二是突出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在修订工作中,针对部门提出的增加领导职数和机构编制、对应上级部门设置科室等要求,该县编办认真细致地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讲清楚修订原则,取得了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同时,按照要求收回了各单位空余的工勤编制。
三是突出部门主业主责。在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前提下,通过撤一建一、调整内部科室职责的方式,综合设置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加强各部门政策法规和承担部门主业主责科室建设力度,确保形成规范高效的机构设置,为部门更好履职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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