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协工作室更名的通知
日期: 2015-09-24
商编办发[2015]17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编办《关于乡镇(街道)政协工作室统一更名的通知》(济编办发[2015]140号)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协工作室更名为“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副职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编制内调剂解决。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