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编办“三严一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 2017-12-29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商河县编办致力于管好、管严、管活机构编制,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三严一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违规违纪。按照《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商编发20121号),建立用编审批制度。用编进人必须由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由编制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凡未按规定核准用编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从源头杜绝超编进人。严格机构管理审批程序,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文件及部门“三定”规定设立,确保机构设置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同时定期对各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未发生违规设立机构、撤并机构、变更机构名称等机构违规现象。

二是从严控制总量,发挥资源效益。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规范出入编管理,切实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时,严格核对编制,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机构设置坚持“撤一建一”原则,加强“僵尸”事业单位清理,促进机构撤并整合,确保了全县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同时分析全县机构编制情况,适时调整编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

三是从严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严防“吃空饷”现象的产生。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预防和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编制违规现象。

四是扎实落实措施,做好控编减编。2017年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控制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案》,建立了《商河县控制和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台账》,采取人员只出不进、空编单位分流、组织任命调整、自然减员等多种方式解决人员超编问题,确保每年消化一定比例超编人员。今年以来,超编单位个数较去年减少23个,消化超编人员273人,控编减编和消化超编取得一定进展,切实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措施,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