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及商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的通知
日期: 2014-07-24

商编发[2014]33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精神,经市编委2014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经十届市委第62次常委会议审定,市编办印发了《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编制的通知》(济编办发[2014]52号)。根据这一文件要求,你单位精简压缩行政编制1个,行政编制总数由14个调整为13个。

所属事业单位商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精简压缩编制2个,事业编制数由41个调整为39个。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