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事业编制的通知
日期: 2014-07-24

商编发[2014]53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精神,经市编委2014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经十届市委第62次常委会议审定,市编办印发了《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编制的通知》(济编办发[2014]52号)。根据这一文件要求,你单位精简压缩事业编制1个。据此,你单位事业编制总数由16个调整为15个。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