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通知
日期: 2014-07-24

商编发[2014]41

县残联: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精神,经市编委2014年第1次会议审议,并经十届市委第62次常委会议审定,市编办印发了《关于精简压缩商河县编制的通知》(济编办发[2014]52号)。根据这一文件要求,你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商河县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精简压缩事业编制1个,事业编制数由10个调整为9个。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