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4-05-05
商编办发〔2011〕1号
县卫生局:
为加快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商河县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济编办发〔2011〕5号),经研究,将许商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更名为许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县卫生局所属财政补贴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9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事业编制,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72名以上),用于全科医生、专业公共卫生人员、中医药人员的编制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0%(15名以上)、20%(15名以上)、10%(8名以上)。
请按规定做好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