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商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通知
日期: 2014-05-05

商编发〔201110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设立商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批复》(济编发〔201144号),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设立商河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财政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含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有8名事业编制,从商河县卫生监督所调剂12名);核定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级)。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职责: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有关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采样;负责相关餐饮单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具体监管工作。

商河县卫生监督所人员编制由25名核减为13名。

请按规定做好上述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