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商河县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
日期: 2014-05-05
商编发[2013]2号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适应城区建设工作需要,经市编办批准,设立商河县城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区建设重点项目的策划、筛选和落实等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成本核算及土地熟化资金的筹集等工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城市化建设提供相关服务。核定事业编制13名,内部机构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科,均为股级,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长3名。
请按规定做好该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