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编发 [2007] 22号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主管信访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委办公室管理为主, 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工作。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向下级行政机关或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五)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件。
(六)指导、检查全县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七)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工作建议。
(八)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信访局下设办公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办公室 配主任1人
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承办、交办信访事项,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上访案件,对承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信访事项的统计、分析与综合报表,负责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配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机关编制总额7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副局长2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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