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编发 [2007] 59号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商河县城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商河县城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园区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核。
(三)根据全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进行园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管理和协助管理园区的财政、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工作。
(六)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园区的涉外事务,管理园区的进出口业务。
(七)负责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商河县城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设5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 配主任1人
承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文秘、人事、计划生育和职工考评工作;负责督查、信息调研、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协调各部之间工作关系;承办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做好管委会的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财务部 配部长1人
负责产业园和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管委会财务计划,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管理;做好管委会财务预算、决算、收支等工作;做好专项资金、各类工程款项的拨付、结清等工作。
(三)招商部 配部长1人
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园区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核;负责招商计划、招商项目的编制和实施;搜集、整理和研究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负责对外招商宣传、外经外贸、外资和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入园合同的起草、签订,搞好项目洽谈与服务。
(四)规划建设部 配部长1人
负责园区的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园区所需土地的征用工作;负责进园项目基建方案的审查;负责进园施工队伍资质的审查和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定位和竣工验收;负责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五)企业服务部 配部长1人
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规划;负责园区经济运行的综合分析和对策性研究;负责建立企业档案,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园区企业劳动用工、职工养老保险、安全生产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负责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负责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和落实。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商河县城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使用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编制20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3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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