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畜牧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65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商河县畜牧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商河县畜牧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拟定畜牧业地方技术规范、标准。

(二)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起草研究制订全县畜牧产业化经营规划,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畜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三)负责指导全县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的试验、示范、应用、推广;组织畜牧重点科研项目论证、申报和重大畜牧兽医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全县畜牧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畜牧兽医队伍的管理和技术培训。

(五)负责全县畜禽品种区域规划、质量监督、品种选育与改良;负责全县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县草产业及饲料工业发展政策、规划。

(六)指导畜牧抗灾救灾;参与畜牧补贴资金的分配。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畜禽防疫、检疫、兽药、兽医卫生和畜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动物保护工程”,抓好动物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畜禽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控制与扑灭,负责全县兽药、饲料、牧草种子的检验和监督。

(八)负责全县畜禽良种引进、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组织全县畜禽品种资源调查及畜禽品种的审定与保护;指导全县畜禽品种繁育体系建设及种畜、种禽场的生产、经营与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商河县畜牧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  配主任1

制定发展畜牧业生产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县畜牧业生产的月报、季报和全年报表;按时完成文秘材料、水电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财务预算、工资发放、报表、经济往来款项等一切财务开支工作。

(二)人事科  配科长1人。

具体负责畜牧办的人事、政工、计划生育、妇女、党团等工作。

(三)业务科  配科长1

负责对全县动物疫情调查、实验室化验、分析,搞好疫情监测;对全县畜牧养殖户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传递畜牧科技信息,提高养殖户对畜禽的科学饲养及管理水平,为全县畜牧业生产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组织调查全县畜牧业生产情况,为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动物检疫站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0人,配站长1人、副站长1人。

主要职责: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市场监管、防疫监督检查,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辖区内畜禽及其产品实施检疫和检验;负责兽药饲料市场监督管理,饲料经营条件审查,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转报《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二)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股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5人,配所长1人、副所长1人。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畜禽防疫、检疫及其他兽医卫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辖区内畜禽疫情调查、监测,组织疑难病症诊断和疫情扑灭,负责辖区内畜禽防疫、检疫兽医卫生工作的科普活动;对有关违法案件进行裁决和处罚。

(三)商河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股级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20人,配站长1人,副站长1人。

主要职责:兽药、饲料、器械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服务,提供畜禽疾病诊疗服务,提供畜禽免疫程序,免费上门兽医诊疗服务。良种畜禽引进推广、牛羊品种改良、胚胎移植、黄牛奶改等。

(四)畜禽养殖服务中心  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3人,配主任1人。

主要职责:兽药、饲料、器械经营服务;为养殖专业村、养殖专业户搞好科技技术服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商河县畜牧办公室配事业编制53人,其中: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0人,差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3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