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编发 [2007] 24号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确保县委各项任务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及时提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交流的建议意见。
(三)对全县干部队伍进行宏观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订相关具体政策和制度,指导全县干部制度改革。
(四)对全县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五)负责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大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选调干部培训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订全县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全县农村、企业、事业、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和建议,探索各类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八)负责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党员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全县出席省、市党代会推荐和选举的组织工作,参与县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指导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两委”换届的牵头抓总及组织工作。
(十)制定实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做好全县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和网络党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远程教育管理队伍、课件制作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搞好业务培训。
(十一)制定或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全县人才工作,并承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承担奖励贡献突出科技人才的组织工作;做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二)负责副科(局)级以上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档案的查阅、传递手续;定期对有关单位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给予检查指导。
(十三)负责做好全县党员统计、干部统计工作。
(十四)抓好干部离退休制度的落实。
(十五)认真做好干部、党员群众来信来访。
(十六)负责办理因公、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传递、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设4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 配主任1人
1、负责部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草拟及修改工作;负责会务组织、文件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提案答复、督办检查和文印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关于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本部综合性的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进出县的党组织关系及调查材料的传递,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全县党员干部因公、非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根据部领导的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查、核实,反馈意见。
4、负责财务、行政事务和各项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调部内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部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干部科 配科长1人
1、负责全县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相关的干部政策和制度,指导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考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审核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励、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工作。
3、承办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及例会、人事变动等有关的考察、任免材料准备和选举的具体筹备工作,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4、负责县委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公务员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5、了解和掌握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就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提出建议。
6、综合协调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有关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工作,并负责全县情况的汇总。
7、负责省、市委组织部选调大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
8、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德才政绩考核评价工作。
9、负责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党群系统、政法系统、人大和政协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的调配、交流和考核录用工作。
10、负责县委管理干部档案、信息的管理和全县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党群系统干部和全县领导班子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 干部审查监督科 配科长1人
1、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县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并对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部领导的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查核实,并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有问题的干部的谈话、打招呼、函询和诫勉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5、负责对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对其调整使用进行监督把关。
6、负责与纪委、法检及执法等部门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联系,及时向领导提供干部监督的信息。
7、负责审理县委管理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
(四) 干训科 配科长1人
1、负责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
2、指导、协调、检查县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4、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并负责选调有关学员参加培训。
5、负责审批党校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班次的计划安排,并参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组工干部培训工作。
7、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
县委组织员办公室 正科级,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
1、负责研究制订全县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全县农村、企业、事业、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和建议。
2、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党员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工作,协助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审查,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
3、负责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党员管理教育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搞好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调查、了解基层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5、负责全县出席省、市党代会推荐和选举的组织工作,参与县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指导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两委”换届的牵头抓总及组织工作。
6、承办拟受上级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负责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及全县生活困难党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
8、负责全县党内年度统计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6人,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实施全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
2、负责全县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和网络党校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远程教育网络正常运行。
3、负责指导全县远程教育管理队伍、课件制作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搞好业务培训。
4、负责全县远程教育工作的信息汇总和宏观指导。
5、负责部分远程教育课件的征集和制作。
6、认真完成上级远程教育中心和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副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3人,配主任1人。
1、负责制定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规划,并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电教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2、负责抓好全县党员电教网络和党员电教队伍的建设工作。
3、制定、指导基层党委制定党员电教片的年度播放计划,并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播放、收看、讨论登记,保证教育效果。
4、组织好对全县党员电教工作人员的培训,搞好管理。
5、负责搞好本部党员电教片的拍摄、审核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电视台选送优秀党员电教片。
6、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对开展好党员电教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配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机关编制总额为21人。领导职数配部长1人,副部长2人。所属事业单位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9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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