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党史县志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64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商河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商河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县党史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

(三)推动党史成果转化,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

(四)协助开展全县涉及党史、革命史及革命英烈的展览、纪念馆陈列等工作。

(五)组织党史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党史学术交流。

(六)负责拟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各项规范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商河县志》、县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研究工作。

(八)对基层志书的编写进行指导和审定。

(九)负责县情资料的收藏、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

(十)负责商河县情网站的信息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商河县党史县志办公室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1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