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商河县监察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20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县委工作部门,商河县监察局与其合署,其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县政府决定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规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商河县监察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配主任1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委会、常委会、办公会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组织、记录和决定事项的查办、催办、拟办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文秘、督办、机要、档案、保密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车辆、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负责案件统计、综合、分析情况的上报工作;协调机关各室(中心)的工作,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宣教研究室   配主任1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负责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负责主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新闻报道和信息编报工作;拟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对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重要会议的报告、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总结、推广、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

(三)案件审理室  配主任1

负责违纪案件的审理和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核;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拟定实施审理规章制度的细则和意见;指导和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通报和剖析典型案例有关事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管理教育;拟定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条例和意见;负责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解答和咨询。

(四)信访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公职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配主任1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事项;按照规定范围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提供违纪案件线索,反映信访渠道提供的重要信息;指导和协调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网络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调研、总结、分析、统计。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配主任1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协调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解综合并给予指导。

(六)执法监察室  配主任1

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察和治理;组织全县性和重要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协调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七)纪检监察室  配主任1

负责县管干部及监察对象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的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综合协调指导全县案件检查业务工作;综合上报全县案件查处的统计工作,适时进行案情通报。

三、所属事业单位

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室  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8人,配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全县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和政风评议;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查办纠风方面的违纪违规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纠风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商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商河县监察局)配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5人,机关编制总额为23人。县纪委常委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县监察局配局长1人,副局长3人。各室主任的职级按有关规定执行。所属事业单位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