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编发 [2007] 62号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商河县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商河县粮食局为县政府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起草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办法以及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存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粮食应急预警体系,制订粮食应急预案。
(三) 组织实施国家、地方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调运和处理陈化粮工作。
(四)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储备设施、粮办工业企业及零售网点的规划布局及建设;组织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评估,提出立项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粮油仓储建设和监督管理。
(五)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 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培育和发展粮油市场,指导全县粮油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七) 监督管理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油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八)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粮食局设3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 配主任1人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保卫、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成本、费用、资金管理;协调地方储备粮的收购、轮换、储存、抛售所需资金供应和结算,负责政策性粮油补贴的核算,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经费收支、核算,编制部门预算;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审编并报送下属企业会计报表;负责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劳动保障、工资管理和人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和数据库管理工作,督导企业落实军转干部有关政策;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遗属工作。
(二)业务科 配科长1人
编制全县粮食收支平衡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粮食预警体系,制订粮食应急预案;组织粮食产、购、需的调查分析;审核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县粮食质量检测与监督;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和非国有粮食经营者粮食经营量的报表统计;指导粮食企业生产经营、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粮食加工业的生产统计和信息管理;负责粮油应急预案启动时,指定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安排与调度;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的指导,服从于宏观调控;协同安监局做好粮食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执法大队 配队长1人
配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进行粮油价格和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粮食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及经营条件的变化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全县粮食经营者经营证件的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粮食经营者粮食购销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商河县粮食局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5人。领导职数配局长1人,副局长3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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