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28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中共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中共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主管政法的工作部门,商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政法工作。

(四)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法轮功”处理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九)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领导干部。

(十)承办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办公室  配主任1

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机关日常事务、党务工作、文书处理和综合性的文字工作;负责信访、档案、图书资料、文印、保密工作及会务、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商河县610办公室 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6人,配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主要职责:防范打击“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类邪教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本级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商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配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机关编制总额为8人。领导职数配书记1人,副书记2人。所属事业单位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6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