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城市投资融资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74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发〔20072号),商河县城市投资融资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商河县城市投资融资管理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投资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县政府投资融资政策的调研工作;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我县年度政府投资融资计划。

(二)制定城市资产经营方针和经营规划,代表县政府依法统一运营城市资产,整合和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城市资产配置效率;

(三)研究制定授权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论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效益、运作方式等,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筹资偿还政府建设债务;

(五)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运用合资、合作等方式吸纳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六)参与并承担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依据城市发展规划,管理、组织和实施政府性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商河县城市投资融资管理中心设3个职能科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一)办公室 配主任1

协调、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拟订管理制度,起草报告文件;组织安排相关会议;负责党建、人事、档案、文秘和信息调研等。

(二)资产经营科 配科长1

负责城市资产的调研、建档及管理;负责城市资产优化配置,依法统一运营;负责城市资产经营方案制定,采取转让、拍卖或租赁等经营形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等。

(三)资金管理科 配科长1

负责多渠道筹措融通建设资金,以授权经营资产为抵押申请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以及资本运作,进行投资效益评估;负责调度拨付基建资金并监督使用;偿还政府建设债务等。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商河县城市投资融资管理中心配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人。领导职数配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