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 2014-04-30

商编发 [2007] 29

根据中共商河县委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及机构调整理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商办发〔20072号),中共商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中共商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县委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县委有关决定事项,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组织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县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和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四)组织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按处分批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县纪委对县直机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五)组织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领导县直机关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七)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商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其机构规格为股级。

办公室 配主任1

协助工委领导做好工委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行政事务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商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配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机关编制总额7人。领导职数配书记1人,副书记2(其中1人兼纪工委书记),县直机关武装部部长1人。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领导人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