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事业单位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 实施方案(商编办发[2013]6号)
日期: 2013-03-07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商编办发[2013]6

 

 

商河县事业单位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里确定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基本原则,按照事业单位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梳理,拟定了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完善机构编制要素的实施方案。

一、需明确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2)

1、商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核定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

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教育就业科、组织联络维权科,领导职数核定科长(主任)3名。

2商河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财政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内设机构。

内部机构设综合管理科(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财务科、资产管理科、车辆管理科、设备保障科、保卫科,领导职数核定科长6名。

二、需更名的事业单位(2)

1、县发改委(物价局)事业单位成本监审科

股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事业单位名称不宜称“科”,更名为:价格监测中心。

2、县住建委事业单位拆迁管理办公室

副科级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根据上级有关房屋征收、拆迁政策法规的变动,更名为商河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重新确定其职责为: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组织调查登记;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等。

三、需明确职责任务的事业单位(3)

1、商河县工人文化宫

县总工会所属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未核定领导职数,未明确职责任务。

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群众性学理论、学技术活动,提高广大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商河县民兵训练基地

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未明确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为:负责基地场地、设施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民兵集训教学、食宿和器材保障工作。

3、商河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未明确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的民兵武器装备的保管、维护保养工作及打靶组织保障工作。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