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以“五促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 2012-07-30

 

商河县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通过对《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管理使用,以“五促进”加强《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1、严格贯彻落实最新颁布的《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规范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调整变化、人员增减调转等方面严格遵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通过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促进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用人单位、干部职工之间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情况都清楚明白,让《机构编制管理证》真正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户口簿”;
3、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管理,促进济南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的实时化动态化,及时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人员增减调动做出调整更新,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与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实际情况之间做到“帐实相符”,避免出现两张皮、两头黑;
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机构编制管理证》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真正做到“一证通”;
5、不断提高机构编制事项的服务水平,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用化,使《机构编制管理证》成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联系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卡”。
现在商河县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已审核发放190多个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中获得了预期效果和良好反响,为《商河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商河县编委办公室     201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