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日期: 2011-12-26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拟订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市场营运及稽查工作;负责县级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按管理权限承担公路工程单位报建的工程项目审批责任;组织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组织协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承担在公路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施工项目审批责任;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运输事项及路产损毁查处和索赔责任。
(四)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负责全县公交出租市场、道路客运市场、道路货运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道路运输服务市场、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运价、票据。
(五)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监督道路运输业户执行运输法规、按规定获取运输资格、取得有效证件情况及经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治理公路“三乱”行为;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展相关信息。
(六)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