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18-06-13
商编办发﹝2018﹞10号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商编发﹝2016﹞11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调整济南市商河县和市南部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处罚权范围的复函》(鲁府法函﹝2018﹞6号)文件精神,现公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权力清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行政权力1144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064项,行政监督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6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遇法律法规变化需调整行政权力的,及时提出调整申请,按程序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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