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商河县县级部门(单位)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 2017-05-31
商职能办发﹝2017﹞2号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和市职能办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县级3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共报送随机抽查事项206项,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形成《商河县县级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单位)职能变化情况,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县职能办备案。
商河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874号